1.住宿:入住行程内指定酒店双人房( 不提供自然单间,出现单男单女时可以拼三人房或现补全程房差300元/人)
2.用餐: 7正4早餐(10人1桌,早餐5点1粥、正餐8菜1汤)
3.用车:空调旅游车(政府统一滚动发班保证每人一个正座,按团人数安排车辆大小;如游客要求换车需按政府公布价另行付费,同时承担更换车辆的损失费),如对车辆和司机有投诉,请直接向海南省旅游车调度中心(0898-66520860)进行投诉。
4. 儿童: 不占床位的,收车位费和餐费200元/人,产生景点门票另行付费;占床位的,含餐车门票和床位390元/人;
5. 导游:全程导游服务(导游不负责散客机场接送,由公司专职人员负责机场接送,散客自行办理登机手续)
6.门票:A: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内电瓶车、缆车及滑道;(不包括另行收费的景点)
B:参团游客已享受综合报价,凡持有军官证、老年证、导游证、学生证、记者证等证件客人均不享受任何团队优惠政策;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扩展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和旅游意外伤害险由客人参团时自行购买)
8.其它 :A:地接社在不成团的情况下,经旅行社同意后可与岛内同业、同类产品合并出团;不能合并时,安排专业旅游司机兼导游(8人以下)。
B:推荐行程内另付费景点项目的,需经半数游客自愿参与,签字认可后方可安排;不参与另付费项目的游客,须在景区外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间应与另付费景点游客的游览时间相同并与导游约定好上车时间和地点。停留时间:“是指到达景点后下车开始,至游览结束后上车为止的时间” 。
C: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及客观原因(事先无法预测),造成无法正常游览的景点,经组团社地接社和游客三方协商后,按旅行社团队协议价退还或更换等价景点。
D:全程2个购物点(咖啡、水晶),购物随客意。
兴隆植物园·兴隆热带雨林·天涯海角·槟榔谷等景区内均设有购物场所,请游客注意上述内容属各景区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我社安排的购物店。
9. 安全: A:在海南旅游期间,为安全起见,我社行程不安排游客下海游泳,只安排海上娱乐项目;如游客私自下海游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属游客个人行为,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B:在海南旅游期间,个人贵重物品由游客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若出现被偷、被抢、遗失的事件,我社有义务协助游客采取报案、寻找等相应的补救措施,但不承担赔偿和相关的责任!
10. 投诉: A:游客投诉,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投诉内容告知地接社、组团社或导游,地接社需核实情况及时解决;
B:当地解决不了的投诉,以游客本人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请各位游客认真、如实填写;
C:返程后投诉,投诉内容与在游览地填写的意见书内容不符的,应以游客在游览地填写的意见书内容为准!地接社恕不受理游客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11.约定:组团社、地接社、导游、游客请共同遵守上述约定。
12.补充: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